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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摇号分配开始 摇号后记得签合同

发布时间: 2014-10-08 10:27:30

来源: 楼盘网

分类: 本地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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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保障性住房年度分配计划,西宁市2014年部分项目公租房已具备分配入住条件,目前,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2014年第一批公租房摇号分配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加紧进行,公开摇号工作进入倒计时。

  据悉,公开摇号分配定于9月28日上午在香格里拉湟朝大酒店多功能厅进行。本次公开摇号分配的公租房共700套,分别是瑞华小区(南川东路139号)500套、和泰居小区(柴达木路135号)200套。其中50㎡以内住房409套,主要面向西宁市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体现政府的惠民政策,按照困难程度租金给予减免,实行差别化收缴办法,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租金减免80%,低收入家庭租金减免60%。

  为确保本次摇号分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按照职责分工,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和四区政府分别对此次分配的公租房房源信息、申请人名单、计分情况以及租金标准等信息,提前在各自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保证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

  目前,全市计分排序梳理工作、楼盘搭建以及资料复核等工作已基本就绪,正在加紧开展摇号数据系统的各项测试及会场布置等工作。

  房产部门表示,摇号结束后,还要经过公示等程序。同时,房产部门提醒取得公租房承租权的群众,摇完号后还要及时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以免失去承租资格。

  按照《西宁市2014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试点分配方案》规定,摇号阶段之后,9月29日至10月13日为摇号结果公示阶段。届时,摇号结果将会在省内各大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5天。

  公示结束后,10月14日至10月22日,西宁市四区建设局将在7个工作日内,对照公示结果向获得公租房承租资格家庭开具入住通知书。随后,获得公租房承租资格家庭还要及时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才能入住公租房。

  西宁市房产部门提醒,公示结束后,获得公租房承租资格的群众,要及时到各区建设部门开具入住通知书,并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入住通知书等相关手续,到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如在规定时限内未开具入住通知书或未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的申请人,将视为自动放弃,并且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责任编辑: luoj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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