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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与你暮暮与朝朝,只想和房子厮守到老,你不过户,我该怎么办?

不想与你暮暮与朝朝,只想和房子厮守到老,你不过户,我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18-02-05 10:13:50

来源: 蚌埠检察

分类: 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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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若倦了,泪也干了,

可这房产难舍难了。

已不想与你暮暮与朝朝,

只想和房子厮守到老。

离婚两年,房子协议后归女方,

到了过户时,男方却拒不配合。

说好的且行且珍惜,这又是什么操作?

百年修得同船渡,

人生海海,

我若是不想和你渡了,

这“船”可以归我吗?

1Q1

双方协议离婚两年,房子是婚后财产,房子协议给女方,但房屋产权证是男方名,并且是单独所有。现女方要求男方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男方拒不配合,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履行过户手续吗?如男方不配合,怎么办?男方有权再申请房产证吗?如已经重新补办房产证,女方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1:

答:你好,根据你的提问,关于前半段问题,如果男女双方有针对协议离婚后房产归属的协议书,由于《离婚财产分配协议》本身并没有强制执行力,那么建议女方拿着双方都签字的《离婚财产分配协议》,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男方配合女方过户房产,当得到法院支持女方的判决后,如果男方还不愿意过户,那么则可以拿生效判决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法院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另外,关于后半段问题,因为产权是男方的,在过户前房产证也是男方的名称,如果没有过户,则依旧是男方的,不需要重新申请房产证,而过户后男方无法再申请房产证。如果过户给女方则过户当天就会收回旧房产证。

2

Q2

我是做建筑木工的,从建筑劳务公司分包单项。我在劳务公司签了一个劳务合同,但是上面没有写明工程的名称和地址。只有双方的职责和义务,我签了字,劳务公司的代表没有签字,也没盖章。而且这个合同也没有给我一份,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A2:

答:你好。劳务合同是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总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

由于你手中并没有该份合同,并且,也存在约定不明的情况,所以就你所说的问题要分两个方面来解答。

一是如果你能够证明,你们就该项劳务有过协商、签订和履行的事实,则该劳务合同只要不违法则合同有效。也就是说,你能够证明,你在该工程实际从事了建筑木工工作,对方也接受了你的工作成果并支付了相应的报酬,存在实际履行劳务合同的行为,那么,该合同就是有效的。

二是,因为你实际上手中并没有该合同,如果你们因为该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比如拖欠报酬等,那就不是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而是你首先解决能否证明合同存在的问题。

从你的表述上看,你所说的合同只是你一个人在一个格式文本上签字,而工程名称、劳务公司等均不明确。所以,如果你们发生争议,你可以让共同劳动的人出具证明,也可以用实际结算工程量的单据、报酬支付的记录等来证明该合同的存在。因此,律师建议你注意搜集或保存相关的证据,以免发生纠纷时没有证据来证明合同的存在。

3

Q3

我2013年给夫妻俩借了一笔钱(共同写了借条),2015年夫妻离婚了,2016年又重新写了借条,但没有老婆的签名。现在可以找他老婆讨要吗?老婆认为这个钱是她老公的债务,因为2016年签订借条的时候没有她的签字。

A3:

答:你好。限于你所咨询的问题所介绍的信息尚不全面,律师分两个方面为你解答:

首先,如果当初借款时或者是最后重新写借条时,明确约定只为借款的夫妻一方(男方或女方)所欠的债务,那么,你只能起诉一方;若起诉夫妻双方,如果对方举证能够证明你们之间有此约定,法院也会判决仅由一方承担还款责任;如果你们在借款时没有约定只是夫妻一方(男方或女方)的债务,你也不知道他们夫妻之间对该笔债务有约定只由一方承担,那么,借款的夫妻即使离婚,也不影响你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

其次,《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也就是你所说的,在2013年他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向你出具了借条,这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也就是说在2015年他们离婚后,哪怕对此债务进行了处理,也不影响你向夫妻双方主张权利。

4

Q4

合股经营,法人代表又是大股东,欠工人工资无能力支付,现二股东支付了所有工资。请问二股东如何保障权益?以后如何追讨?

A4:

答:你好。首先向你主动偿付工人工资的行为致敬,这对于公司的诚信经营、公司的凝聚力、社会的稳定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对于你权益的保障,律师建议你可以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首先,与公司另外的股东进行协商,将你所代偿的工人工资部分,列为公司对你个人所负的债务,约定期限归还。因为,虽然你是股东,但公司是独立法人,你的行为只是代公司垫付应当支付的工人工资,因此,最终的承担责任主体还是公司。

其次,若协商不成,你可以凭支付工人工资的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所在公司,由法院判决返还你垫付的费用。因为你作为公司的股东,虽然对公司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但是对于工人工资的支付,你没有直接的义务,应先由公司来支付。所以,你的垫付,实际上使公司免除了支付工资的义务,如果公司不返还你垫付的部分费用,就构成不当得利。

所以,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5

Q5

某人的外祖父母已经过世了,父母亲也去世了,该人和外祖父母是直系血亲吗?能代位继承外祖父母的遗产吗?

A5:

答:你好。当事人和外祖父母属于直系血亲。如果符合继承法规定的代位继承条件,是可以代位继承外祖父母遗产的。直系血亲是指相互间具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这种生育或者被生的关系是直系关系,也就是说每个人,相对自己生出的或者自己被生出的人,不管多少代对自己来说都是属于直系关系,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直系血亲是被一系列的直线式的出生事实连结在一起的。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如当事人的父母先于外祖父母去世,那么,由父母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就是当事人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所以,如果符合法定继承中代位继承的条件,当事人可以代位继承。

感谢值班律师:

(吴世柱 江苏南京)

(贾政和 江苏南京)


生活的本来面目,

从来都不只一种“判决结果”,

更没有法官能对它盖棺定论,

也许潘多拉带来人间的魔盒里,

装得也不过是不同口味的巧克力。

实习小编 | 李金格

实习法务 | 孙鸿亮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责任编辑: xi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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