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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万公积金可以申请办理了!人才之战,南京蓄势以待

120万公积金可以申请办理了!人才之战,南京蓄势以待

发布时间: 2018-03-08 09:47:01

来源: 链家网南京

分类: 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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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最缺的是什么?人才!”2004年电影《天下无贼》的这句话贯穿了整整14年,人才争夺战自21世纪初打响后就再也没有停止过。而今这场纷争也愈演愈烈,因为只有留住人才才能真正的把握城市的未来!

南京近几年对于人才优惠政策不断加大,落户政策的放宽、公积金额度的提升、人才安居的出台、租房补贴的发放都预示着南京在这场征战中的决心。就在近日,南京再次发布人才优惠条例,明确外地高校毕业生来南京面试申领1000元补贴的操作细则,3月7日,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宣布我市高层次人才可正式申请办理公积金租房提取、贷款等业务,最高可贷120万。

关于外地高校毕业生来宁面试补贴和大学生开业补贴申请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委发〔2018〕1号),深入实施青年大学生“宁聚计划”,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现就外地高校毕业生来宁面试补贴和青年大学生开业补贴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地高校毕业生来宁面试补贴

(一)面试补贴申报条件

1、非在宁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高校)毕业并取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毕业年度内尚未拿到毕业证书但已领取高校《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应届毕业生(含高级工和港、澳、台毕业生);

2、申请人申请一次性面试补贴时未在我市签订劳动合同且未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3、申请人面试单位为在我市注册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面试单位已按规定办理单位及职工的社保参保登记手续。

4、在宁部、省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面试的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可比照我市外地高校毕业生来宁面试补贴政策提出申请。

(二)补贴标准及发放

外地来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面试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审核通过后,面试补贴将发放至申请人在“我的南京”电子钱包账户中。(申请人需提前实名认证“我的南京”APP并开通电子钱包功能)

(三)申请方式

目前,面试补贴网上系统正在积极开发中。我中心在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63号人才大厦一楼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柜台设立了临时性的申报窗口(待系统开发完成后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非在宁高校毕业生需现场递交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港澳台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明);

3、经面试单位加盖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门章的面试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网上可下载统一格式);

上述应届毕业生为2018届毕业生;

* 柜台工作人员将按照材料清单逐一初审,材料不完全的现场退回并说明理由,请申报人员提前准备材料,以防疏漏。

二、青年大学生开业补贴

青年大学生2018年1月1日后在我市实现首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开业补贴。开业补贴将通过“我的南京”APP实现不见面审核,系统开发完成前,也可前往注册所在区人社部门提交资料。

在南京工作之后也意味着毕业生的新生活即将开始了,但是大部分的毕业生们都要在南京租房生活,房租也是前期生活中的重大支出。当然这个问题也不用担心,南京早在2016年就出台了租房补助的政策,在2018年又延长了租房补助申领的时长,从2年延伸至3年,快来看看具体领取的过程吧。

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流程:

1.申请人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jhrss.gov.cn/)“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须知”,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扫描二维码即可完成身份认证并在网上申报。

2.申请人需上传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2)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等证明材料。

(友情提示:没有租房发票,只要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也可以申请租房补贴。)

3.审核公示。经相关部门审核,于每季首月10日前将上季度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市人社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反馈本人。市人社部门汇总后,将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纳入租房补贴发放范围。

4.发放。各区(园区)人社部门负责于每季度首月底前将上季度补贴发放至个人社会保障卡。续发无需申请人重新申请,由区(园区)审核后发放。

申请人租住地变更的,应及时向原申请区(园区)人社部门报备;就业单位发生变更的,需重新申请。

南京人才安居政策

在2018年1月初,南京政府发布了人才安居政策,公积金最多可贷120万,高层次人才首套房不限购。而在3月7日宣布可以正式申请办理公积金租房提取、贷款等业务。

根据2月2日中心出台的《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南京市高层次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标准放宽到现有标准的2倍,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最高可放宽到规定限额的4倍。

了解更多人才安居详情和公积贷款流程点击:重磅!南京人才安居新政:高层次人才首套房不限购,公积金最多可贷120万!

人才安居新政

人才划分标准

A类人才是指国际国内顶尖人才;

B类人才主要以省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为参照;

C类人才主要以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为参照;

D类人才主要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为参照;

E类人才主要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为参照基准;

F类人才主要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为参照基准。

通过项目合作引进的A、B、C类人才,也能通过评审的方式,参照享受安居政策。

人才安居申请指南

南京有关人才的各项政策内容从16年开始就开始发布,今年更是自开年以来连出几项人才安居新政。

2016年7月

租房补贴新政

2017年6月

南京人才安居办法出台

2017年10月

扩大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2018年1月

南京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8年3月

出台新的落户政策细则,40岁以内本科生皆。

40周岁以内落户具体落户细则

落户细则二十问

(滑动了解详情)

一、为什么要进行此次户籍政策调整?

答:2017年2月1日,南京市全面实施了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实施了《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准入办法》)和《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积分办法》)两个户籍新政,按照条件性和积分性两个政策,为在我市稳定就业的人群打开了落户通道,城市户籍人口快速增长。

至2017年年终,南京市户籍人口达到680.6万人,年内市外迁入的人口达到19.5万人,户籍总人口较2016年度增长17.8万人,增幅明显。为争取吸引更多青年大学毕业生、技术技能人才来宁就业创业,实现国际化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目标,2018年1月,按照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委发[2018]1号)要求,我市实施青年大学生“宁聚计划”,进一步放宽放开本科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我市落户的条件,不再以就业为落户前提,制定了先落户后就业政策,进一步简化手续,努力为各类人才在我市就业创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市委1号文件对《准入办法》落户条件进行了哪些调整放宽?

答:此次政策调整主要涉及三类人群:一是学历型人才,即: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二是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三是取得三级以上(含三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与2017年2月1日实施的《准入办法》相比,市委1号文件进一步放宽了落户条件。

一是取消就业及缴纳社保的年限限制条件,也就是不再以就业为前提。

二是放宽了年龄条件,本科学历人才从35岁放宽到40岁,技术、技能人才没有年龄限制。

三是放宽学历教育取得形式。《准入办法》中要求本科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而《人才落户实施办法》中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还包括国民教育序列的成人高等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现代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高等教育形式。

三、市委1号文与《准入办法》和《积分办法》的关系?

答:按照市委市政府1号文件进一步优化调整了我市落户条件和手续,是今年我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准入办法》和《积分办法》中与市委1号文不一致的条款,以市委1号文为准,按《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执行,其他条款正常执行。符合市委市政府1号文件条件的人才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四、学历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应满足具体条件?

答:《人才落户实施办法》规定,(一)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二)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三)取得三级以上(含三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符合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人才,均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五、学历证书如何认证?

答:申请人需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完成对学历证书的认证。 2002年以前取得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认证的,可向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公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203号。

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服务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一种情况,申请人要注意的是,如果《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登记毕业证书名称栏为:XX大学临时毕业证,需取得正式毕业证后再按留学归国人员情形落户。

通过教育,已取得证书,但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按照《积分办法》申请落户。

六、《人才落户办法》提到的“40周岁以下”年龄如何界定?

答:按申请人户籍登记的出生日期计算推算,40周岁以下的都可以申请落户。例如,申请人出生日期为1978年3月31日,4月1日申请人已超40周岁。所以,他的最迟申请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

七、市委1号文件中提出的高级工包括哪几类人才?

答:市委1号文件提出的高级工及以上技术、技能型人才,包括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以及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一级、二级、三级人员。

八、技术、技能人才落户是否受年龄限制?

答:符合技术技能水平要求的以上人员申请落户我市的没有年龄限制。

九、技术、技能证书如何认证?

南京市人社局负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认证。

请持有外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携带资格证书原件、学历认证报告、批文或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原件(两者须提供其一)办理认证。持本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请携带资格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原件至公安受理点申请落户,不需做证书认证。

请技能人才携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办理认证,外省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无法通过网络查验的,还需提供原发证机构出具的获证证明。

办理证书认证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市人社局窗口(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30—17:30夏天14:30—17:30,电话:025-68505121)。

十、申请落户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答: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国(境)外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市人社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

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市人社部门出具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技能类)。

十一、符合市委1号文件的人才,如何确定落户地点?

答:户口迁移登记应遵循先家庭户后集体户的落户原则,申请人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为申请人与他人共同共有,还需提供共同共有人同意落户书;申请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承租权人)同意落户书;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在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证明。无上述落户条件的,统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体户登记户口。

十二、符合市委1号文件的人才,向哪里提交落户申请?

答:申请人向落户地公安机关申请。

申请人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或申请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或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向房屋所在地、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单位集体户所在地的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

无上述落户条件的,向市公安局设立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级户政办理窗口申请。

十三、什么情况下可以随迁未成年子女?

答:夫妻双方均符合《人才落户实施办法》规定条件,在向公安机关递交本人落户申请时,可申请未成年子女随迁。申请时户口簿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户口簿即可,无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十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中合法稳定住所包括哪些类房屋?

答:《人才落户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可以作为落户地点的合法稳定住所,包括我市城镇地区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载为住宅用途的住房、本地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公有房屋租赁证住房、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与单位办理的公有住宅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的住房等。申请人与他人共同共有产权住房都可作为合法稳定住所办理落户。

十五、是否可以网上申请落户?

答:目前我市正在建设网上申请系统,建成后可以直接线上申请。

十六、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可以按照《人才落户实施办法》办理落户吗?

答:本科学历以上应届毕业生可按照《人才落户实施办法》要求,对学历认证材料申请人只需提供学信网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职业院校毕业生)也可按照《准入办法》要求,持签往本市的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即可办理落户,无需对毕业证认证,同时取消落户前需在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加盖相关部门审核专用章要求,简化办理手续。

十七、对提供虚假证明落户如何处理?

答: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不予办理落户手续。

申请人故意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承诺的,取消落户资格,纳入个人征信系统,5年内不再受理申请;已办理入户的,撤销户口登记并退回原籍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八、入户申请表格在哪里下载?

答:申请人可登陆南京市公安局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入户申请书》。建议申请人至公安机关申请落户前先自行下载填写表格,准备好申请材料及复印件。

十九、公安机关各级受理窗口的办理时限?

答: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将有关材料上报市级公安机关,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上报区级公安机关。市、区级公安机关应在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公安机关。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应在接到审批决定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申请人需在迁移证件有效期内办理迁移手续。

二十、《积分办法》还继续实施吗?

答:《积分办法》政策继续实施,2018年受理时间为3月1日至3月31日、9月1日至9月30日。相关政策可查询南京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落户办理一览表

了解南京详细落户内容请点击:重要!3月1日起南京执行落户新政,附2018年南京最全买房攻略

人才之战,一触即发,南京蓄势以待!

资料来源:南京发布、南京人力资源中心、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任编辑: xi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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